|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基本编码 | 320709035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200MB0327556M432070903500001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 实施主体 | 无锡市公安梁溪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200MB0327556M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 办理地点 | 长庆路18号通江派出所窗口,书院弄8号崇安寺派出所窗口,塔影二村30号上马墩派出所窗口,广南路288号广益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广益派出所户籍综合窗口,永丰路3号南禅寺派出所窗口,塘泾里9号清名桥派出所窗口,红星路2号迎龙桥派出所窗口,南湖大道503-6号金星派出所窗口,南湖大道503-6号扬名派出所窗口,五星家园328号金匮派出所窗口,盛岸一村99号惠山派出所窗口,凤吟路388号北大街派出所窗口,惠龙新村12号山北派出所窗口,民丰路218号黄巷派出所窗口,凤谷路6号瞻江派出所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09: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条 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婴儿,其父母或者代理人应当在婴儿出生六十日内,持该婴儿的出生证明到父母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为其办理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办理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 1 |
申请事由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 2 |
符合规定的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 3 |
申请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其他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4 |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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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 1 | 申请 | 0工作日 | 无 |
| 2 | 受理 | 1工作日 |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 3 | 审查 | 3工作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
| 4 | 决定 | 0工作日 |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
| 5 | 制证发证 | 1工作日 | 无 |
办理时限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对中国境内出生外国婴儿的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
| 审批结果样本 |
对中国境内出生外国婴儿的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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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十条第一款 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婴儿,其父母或者代理人应当在婴儿出生六十日内,持该婴儿的出生证明到父母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为其办理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应当在y婴儿出生多久以内进行登记?
答:
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婴儿,其父母或者代理人应当在婴儿出生六十日内,持该婴儿的出生证明到父母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为其办理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咨询投诉
| 咨询方式 | 0510-82220619 |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12345 |
权利义务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提供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
| 部门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
| 电话 | 0510-85014632 |
| 地址 | 无锡市梁溪区崇正路1号附楼302室 |
| 网址 | http://www.wxlx.gov.cn/ |
| 行政诉讼 | |
| 部门 |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 电话 | 0510-12368 |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68号 |
| 网址 | https://bh.wxfy.gov.cn/index.shtml |
办理地点
- 长庆路18号通江派出所窗口,书院弄8号崇安寺派出所窗口,塔影二村30号上马墩派出所窗口,广南路288号广益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广益派出所户籍综合窗口,永丰路3号南禅寺派出所窗口,塘泾里9号清名桥派出所窗口,红星路2号迎龙桥派出所窗口,南湖大道503-6号金星派出所窗口,南湖大道503-6号扬名派出所窗口,五星家园328号金匮派出所窗口,盛岸一村99号惠山派出所窗口,凤吟路388号北大街派出所窗口,惠龙新村12号山北派出所窗口,民丰路218号黄巷派出所窗口,凤谷路6号瞻江派出所窗口
咨询方式
- 0510-8222061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