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举报假冒伪劣经营行为的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基本编码 | 00083100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206014007705X400083100500001 | 行使层级 | 县级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206014007705X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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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奖励。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0510-83593082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359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