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给付
惠山区

0

到现场次数 

6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给付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基本编码 00051100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06014035773P4000511006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无锡市惠山区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206014035773P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惠山区民政局综合窗口(2101室)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三章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身份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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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房屋产权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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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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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残疾人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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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江苏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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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无法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收入信息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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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办结 1工作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特困人员供养
审批结果样本 特困人员供养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散居五保户的办理对象是什么?
答:
答:散居五保户的办理对象为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83597000-82101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3598857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办理地点
  • 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惠山区民政局综合窗口(2101室)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83597000-8210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3598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