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网约车道路运输证件
惠山区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注销网约车道路运输证件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1802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06014035837M432101802100006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无锡市惠山区交通运输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206014035837M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108号无锡市惠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26交通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社会组织法人
  • 受理条件:

    依法从事营运的城市客运经营者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机动车行驶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

查看更多
2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3

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填报以自愿为原则,填报内容应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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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审核、决定 1工作日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流程优化为即办件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业务办理回执
审批结果样本 业务办理回执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十一条第一款 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自取得经营许可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一百八十日未经营,或者开业以后连续一百八十日停止经营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 第十八条第三款 客运、货运驾驶员因吸毒、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被吊销或者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告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从业资格。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第52号修正) 第三十二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四)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行政法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公布,第666号修改) 第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水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自终止经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办理注销许可手续,交回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 【规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八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被注销的,应当及时收回;无法收回的,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持证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因身体健康等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 第三十九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 (一)持证人身体健康状况不再符合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证的; (二)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 【省政府规章】《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6号) 第四十三条 教练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至(八)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00元罚款;整改期间继续从事教学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1000元罚款。 教练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教练员证》的,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撤销其《教练员证》,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受理其教练员考试申请。 教练员酒后教练、伪造学员学时或者在教学过程中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撤销其《教练员证》。 【规范性文件】《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 第二十八条 道路运输驾驶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按照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撤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连续3个考核周期诚信考核等级均为B级的; (二)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有3次以上达到20分的。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请问具体的办理地点在哪里?
答: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108号无锡市惠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26交通窗口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510-8358 8661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0-12345/0510-12328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申请权,参与权,陈述、申辩权,行政监督权,行政救济权等 行政相对人义务:服从行政管理,协助行政主体正常执行公务,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遵守法定程序的义务等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
电话0510-83597000-82205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
网址http://www.huishan.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0-81176600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68号
网址http://wxbh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108号无锡市惠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26交通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0-8358 866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0-12345/0510-1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