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基本编码 | 32101803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206014035837M4321018033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无锡市惠山区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206014035837M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108号无锡市惠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26交通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登记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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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受理 | 0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 |
2 | 审核 | 1工作日 |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
3 | 登记 | 0工作日 | 符合备案条件的备案登记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电子标贴 |
审批结果样本 | 电子标贴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部门规章】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9号) 第二十三条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进行比对。对达标的新车和在用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实施检测和评定,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评定车辆技术等级,并在报告单上标注。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等级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明。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确保检测和评定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对检测和评定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是否有特定的要求?
答:
企业要到车藉所在地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等级评定。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电话0510-83588661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0-12345/0510-12328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二)申请人依法履行提交(补正)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的义务;接受核查义务。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
部门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 |
电话 | 0510-83597000-82205 |
地址 | 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 |
网址 | http://www.huishan.gov.cn/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0510-81176600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68号 |
网址 | http://wxbhfy.chinacourt.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