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基本编码 | 32101900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206014035909E4321019005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无锡市惠山区水利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206014035909E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6号楼3楼水利局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具备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报告》。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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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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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无 | 审批结果名称 | 备案仅登记,不出具结果文档 |
审批结果样本 | 备案仅登记,不出具结果文档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14号) 第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内容包括: (一)接受招标人招标前提交备案的招标报告; (二)可派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发现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三)接受招标人提交备案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总结报告。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报告备案的说明情况是什么?
答:
1、 本报告书由项目法人填写,一式三份,由有关部门初审后报省、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管理部门。
2、 主要工作量里应填写概算批复总体工作量和本次招标项目分项工程的工作量。
3、 项目法人组建情况填写批准单位、法人代表情况,人员结构组成情况和批文文号。
4、 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应说明中央、省、市(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5、 征地拆迁安置情况应说明征占地划界手续办理情况和房屋拆卡安置落实计划。
6、 监理单位选择情况应填写监理单位名称、资质和通过何种方式选择。
7、 随本表一并送上附件项目法人批准文件、批准的可研报告、初设和概算文件、招标文件。
8、 招标结束后,招标单位必须将评标报告和拟中标单位报厅招标办备案确认后发中标通知书。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当面咨询:0510-83597000-86321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3598587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规章】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水利部令14号) 第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内容包括: (一)接受招标人招标前提交备案的招标报告; (二)可派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发现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三)接受招标人提交备案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总结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