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
惠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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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999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基本编码 000525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06014036135Y4000525003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示;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无锡市惠山区应急管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206014036135Y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6号楼6楼火灾防治管理科窗口(6609室)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应急管理厅职权范围,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申请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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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99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无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第十四条 、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对因为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政府会给予多大的救助额度?
答:
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0-83590637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12345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3592299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三条 履行社会救助职责的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对履行社会救助职责的工作人员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受理举报、投诉的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依法对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实施监督。 第六十五条 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或者人员,对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6号楼6楼火灾防治管理科窗口(6609室)
咨询方式
  • 0510-8359063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12345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3592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