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惠山区

0

到现场次数 

999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基本编码 00052400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06MB161592054000524004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无锡市惠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206MB16159205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惠山区长安街道惠源路555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1.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2.自退出现役后从未经组织安排或本人申请被录用到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3.孤老或者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未就业和无社保证明或失业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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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近期免冠彩照

申请人自备 4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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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户口本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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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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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复员证或复员登记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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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个人书面申请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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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申请人提交材料
2 审核 0.5工作日 审核申请人材料
3 决定 0.5工作日 决定是否符合条件标准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99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抚恤补助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第四十四条 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0-83590963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3891535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8203532
办理地点
  • 惠山区长安街道惠源路555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0-8359096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3891535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8203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