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
惠山区

0

到现场次数 

999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基本编码 00052400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06MB161592054000524007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无锡市惠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206MB16159205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惠山区长安街道惠源路555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抚恤关系在我省且未集中供养的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退伍证或退伍登记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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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残疾军人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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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户口本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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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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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人书面申请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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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申请人提交材料
2 审核 0.5工作日 审核申请人材料
3 决定 0.5工作日 决定是否符合条件标准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99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抚恤补助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788号) 第三十四条 对退出现役时分散供养的一级至四级、退出现役后补办或者调整为一级至四级、服现役期间因患精神障碍评定为五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 (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0%; (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40%; (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 (四)因精神障碍五级至六级残疾的,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25%。 退出现役并移交地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发给。......享受护理费的残疾军人在优抚医院集中收治期间,护理费由优抚医院统筹使用。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0-83590963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3891535
办理地点
  • 惠山区长安街道惠源路555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0-8359096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389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