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复员军人和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残疾军人遗属生活补助的给付
惠山区

0

到现场次数 

999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领取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复员军人和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残疾军人遗属生活补助的给付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基本编码 32052402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06MB161592054320524029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无锡市惠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206MB16159205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惠山区长安街道惠源路555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1.配偶为领取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复员军人或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残疾军人;2.遗属本人无固定收入。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结婚证或户口本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近期免冠彩照

申请人自备 4份 必要

查看更多
3

申请人享受社保状况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4

逝者火化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5

逝者退役证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6

本人书面申请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申请人提交材料
2 审核 0.5工作日 审核申请人材料
3 决定 0.5工作日 决定是否符合条件标准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99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同意给付生活补助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 》(省政府令96号) 第二十七条 领取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复员军人和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残疾军人死亡后,其配偶本人无固定收入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生活补助。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0-83590963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3891535
办理地点
  • 惠山区长安街道惠源路555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0-8359096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389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