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收养登记
新吴区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撤销收养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00071100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14014032206A4000711008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214014032206A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汉江路3号公共卫生大楼5楼婚姻登记窗口(767路、769路、777路(汉江路)站)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业务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由利害关系人、有关单位或者组织向原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撤销收养登记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撤销×××、×××与××× 收养登记决定书
审批结果样本 关于撤销×××、×××与××× 收养登记决定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4号) 第十二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0-82203850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1890990
办理地点
  • 无锡市新吴区汉江路3号公共卫生大楼5楼婚姻登记窗口(767路、769路、777路(汉江路)站)
咨询方式
  • 0510-8220385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1890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