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2362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214014032206A4322023622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 要核实身份信息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214014032206A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新吴区震泽路28号B厅29号窗口,也可在各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办理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0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1、凡户籍在本省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乡镇(街道)或当地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2、常住本省一年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老人和外国老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并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等),到市、县(市、区)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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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老年人优待证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和服务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98号) 四、为老年人提供文体休闲优待(三)《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由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监制,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制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老龄办〔2007〕20号) 二、发放办法 (一)申请登记。1.凡户籍在本省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乡镇(街道)或当地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2.常住本省一年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老人和外国老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等),到市、县(市、区)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81890987 |
监督投诉方式 | 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