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人员救助
新吴区

0

到现场次数 

999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受灾人员救助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25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14MB0452648F4321025003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新吴区应急管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214MB0452648F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震泽路28号政务服务大厅C厅27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职权范围,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受灾人员救灾款申请审批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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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99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其他
审批结果样本 其他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0-81891739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0-85212091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符合条件取得行政许可的权力,对该事项办理依据或审批条件等的知情权、咨询、投诉、申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权力。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无锡市应急管理局
电话0510-82751110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
网址http://yjglj.wuxi.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0-81110051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街道崇正路1号
网址http://lxq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震泽路28号政务服务大厅C厅27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10-8189173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0-85212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