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人员救助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基本编码 | 321025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214MB0452648F4321025003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新吴区应急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214MB0452648F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震泽路28号政务服务大厅C厅27号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职权范围,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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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999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其他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10-81891739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0-85212091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申请人依法享有符合条件取得行政许可的权力,对该事项办理依据或审批条件等的知情权、咨询、投诉、申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权力。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
部门 | 无锡市应急管理局 |
电话 | 0510-82751110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 |
网址 | http://yjglj.wuxi.gov.cn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0510-81110051 |
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街道崇正路1号 |
网址 | http://lxq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