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或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许可
仪征市

0

到现场次数 

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或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32011808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1014461334A4320118087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仪征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81014461334A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二楼交通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1.确有拖带的需求和必要的理由; 2.拖轮适航、适拖,船员适任; 3.海上拖带已经拖航检验; 4.满足水上交通安全要求,并已制定通航安全保障方案。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内河载运或拖带超限物体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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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实施拖带的拖轮清单;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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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拖轮及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技术资料(提供材料清单目录);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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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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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拖带通航安全保障方案;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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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3工作日 符合要求 审核
2 审核 0.4工作日 符合要求 办结
3 办结 0.3工作日 符合要求 完成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正) 第二十二条 船舶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物体,必须在装船或者拖带前24小时报海事管理机构核定拟航行的航路、时间,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船舶载运或者拖带安全。船舶需要护航的,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护航。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0290270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10
办理地点
  •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二楼交通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029027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