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
仪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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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2013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10144617569400012013100009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仪征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810144617569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仪征市真州东路55号农机管理分中心综合窗口;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农机管理分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驾驶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申请人提交《申请表》、《身体条件证明》、身份证明、驾驶证和1寸证件照。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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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身体条件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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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寸证件照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查看更多
4

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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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1工作日 符合条件 审核
2 审核 0.8工作日 符合条件 办结
3 办结 0.1工作日 符合条件 完成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八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二十一条: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9月17日国务院563号令,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76项: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3443019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3441516
办理地点
  • 扬州市仪征市真州东路55号农机管理分中心综合窗口;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农机管理分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344301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344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