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基本编码 | 32103103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08101446209704321031032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10810144620970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二楼市监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相关内容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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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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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3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2 | 审核 | 0.4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3 | 办结 | 0.3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50号) 第三十二条 家用汽车三包责任发生争议的,消费者可以依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为争议处理提供技术咨询;经争议双方同意,可以选择技术咨询人员参与争议处理。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4-80290310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