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件的许可
仪征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件的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32010904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10144660125432010904300002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仪征市公安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810144660125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一楼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旅游、探亲、商务、就业、就学、就医、学术交流、诉讼、应试等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3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 审核
2 审批 0.4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 办结
3 办结 0.3工作日 符合要求 完成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名称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是否允许减免
收费依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收费标准 证件费60元,一次签注15元,多次签注80元
允许减免依据
备注 暂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件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规范性文件】《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国务院国函[1986]178号) 第五条 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除本法第八规定的情形外,都可以得到批准。公安机关对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的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第六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规范性文件】《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 第二章 审批签发 一、审批签发部门 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者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授权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规范性文件】《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审批管理工作规范》 第三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审批。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0290226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76
办理地点
  •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一楼公安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029022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