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注销登记
扬州市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业单位注销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79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00014405666Q300017900100002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扬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00014405666Q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A1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事业法人
  • 受理条件:

    (1)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2)因合并、分立解散; (3)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 (4)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5)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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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自清算组织成立之日起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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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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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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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工作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 通过
2 审核 0工作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 通过
3 核准 0工作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 通过
4 复核 0工作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 通过
5 收缴证书、印章 0工作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 收缴证书、印章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注销登记申请书
审批结果样本 注销登记申请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2号,2004年6月27日予以修改)第三条: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实行分级登记管理。第十条: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一条:法律规定具备法人条件^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即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法律^其他行政法规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或者登记,已经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事业单位,不再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登记管理的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十三条:事业单位被撤销^解散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514-80829908 QQ群:127297456 信件: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市政府大院东大楼三楼313室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979939
办理地点
  •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A1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4-80829908 QQ群:127297456 信件: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市政府大院东大楼三楼313室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979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