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申请变更实际生产企业或生产地
扬州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国产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申请变更实际生产企业或生产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23017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0001440644XR300012301700116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0001440644XR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同级授权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A25、A26市卫健委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且符合《关于印发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8 25号)》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产品材料及配方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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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委托办理的,提供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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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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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委托生产的,应当提交委托加工合同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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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江苏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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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企业标准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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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申请单位和实际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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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申请无负压供水设备、饮水机许可的,应当提交与水接触主要材料的卫生安全性文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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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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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产品名称中使用注册商标的,应提供商标注册或商标受理文件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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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新增生产场地产品的卫生检验报告(附检验机构盖章的检验样品采样单,检验真实性与合规性承诺书)

其他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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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清单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13

生产车间平面布局图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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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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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1工作日 合格 通过
2 审核 0.3工作日 合格 通过
3 许可 0.6工作日 合格 决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江苏省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审批结果样本 江苏省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205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实施机关: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附件2第3项: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审批。处理决定:下放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当取得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外生产的其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当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7961670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87036078 投诉信件邮寄地址: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
  •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A25、A26市卫健委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796167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87036078 投诉信件邮寄地址: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