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巡游出租汽车运力许可
扬州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新增巡游出租汽车运力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802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00014407012K300011802200006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扬州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00014407012K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9号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1楼C区C22、C23、C25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通过服务质量招标的形式,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服务质量状况或者服务质量承诺、车辆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因素,择优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中标后,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向行政许可机关申请车辆经营权证明。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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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用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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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依法出租汽车运力的中标通知书及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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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新增出租汽车客运运力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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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1工作日 材料齐全 送至审核
2 审核 0.1工作日 材料符合法定要求 送至办结
3 办结 0.1工作日 材料符合法定要求 发放许可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无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671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7566008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12328、0514-80989582
办理地点
  • 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9号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1楼C区C22、C23、C25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7566008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12328、0514-80989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