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驾驶员
扬州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驾驶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805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00014407012K300011805600004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扬州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00014407012K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9号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1楼C区C24、C26、C27、C28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申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 4.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 5.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从业资格证培训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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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从业资格证考试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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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考试合格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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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交通违法未记满12分记录证明和无吸毒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5

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查看更多
6

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7

原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8

身份证及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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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办结 0.3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作出许可决定
2 审核 0.3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转至办结
3 受理 0.4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转至审核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从业资格证
审批结果样本 从业资格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第六条第三款: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第八条第二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7961687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12328、0514-80989582
办理地点
  • 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9号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1楼C区C24、C26、C27、C28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796168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12328、0514-80989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