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物流经营许可
扬州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交通物流经营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320118101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00014407012K3320118101001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扬州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00014407012K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9号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1楼C区C24、C26、C27、C28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运输车辆、货运站房、仓储场地、停车场地和设施; (三)具有一定营运范围的货物集散、分拨网络; (四)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具备交通物流经营信息化管理能力; (六)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业务操作规程;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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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业务操作规程。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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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具备交通物流经营信息化管理能力证明文件;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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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证书;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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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货物集散、分拨网络证明文件;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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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经营场所以及运输车辆、货运站房、仓储场地、停车场地和设施等证明文件;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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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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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办结 0.1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作出许可决定
2 审核 0.8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转至办结
3 受理 0.1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转至审核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无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十七条 从事交通物流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在设区的市城区范围内从事交通物流经营的,应当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运输车辆、货运站房、仓储场地、停车场地和设施; (三)具有一定营运范围的货物集散、分拨网络; (四)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具备交通物流经营信息化管理能力; (六)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业务操作规程;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7961686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12328、0514-80989582
办理地点
  • 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9号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1楼C区C24、C26、C27、C28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796168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12328、0514-80989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