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修缮古建筑、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及建设、修缮经依法批准的仿古建筑生产粘土实心砖许可
扬州市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为修缮古建筑、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及建设、修缮经依法批准的仿古建筑生产粘土实心砖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32010705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00014407039B3320107051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00014407039B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2号楼一层C厅07号施工许可阶段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第十八条 为修缮古建筑、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建设、修缮经依法批准的仿古建筑,确需生产粘土实心砖的批准文件。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市级以上(含市级)检测(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抽检型式检测(验)报告

其他 4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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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江苏省仿古建筑粘土实心砖生产许可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4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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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核准并签发批复 0工作日 准予许可,签发许可批复 准予许可,签发许可批复
2 审查 0工作日 是否需要评审 是否需要评审
3 受理 0工作日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批准xx生产粘土实心砖的决定
审批结果样本 关于批准xx生产粘土实心砖的决定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2008年11月18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 等十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十八条 为修缮古建筑、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建设、修缮经依法批准的仿古建筑,确需生产粘土实心砖的,应当经设区的市墙体材料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粘土实心砖,只能用于修缮古建筑、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建设、修缮经依法批准的仿古建筑,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7967169、87961652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7961658
办理地点
  •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2号楼一层C厅07号施工许可阶段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7967169、87961652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796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