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
扬州市

0

到现场次数 

9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0700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00014407039B3321007009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00014407039B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2号楼一层C厅07号施工许可阶段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一)符合本地区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要求; (二)配备先进的工艺装备和实验检测设备; (三)预拌砂浆散装发放能力达到百分之百; (四)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并由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新建企业各类废弃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的证明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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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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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试验室人员取得的省级以上检验机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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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清单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查看更多
5

试验仪器清单和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清单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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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6个月有效期内的产品型式检验合格报告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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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企业组织生产的执行标准和质量保证书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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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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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江苏省预拌砂浆企业备案(换证)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4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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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同意申请 0工作日 同意申请
2 材料审核 0工作日 材料审核
3 符合申请条件,受理申请 0工作日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更正,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备案证书
审批结果样本 备案证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2010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十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二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可以向设区的市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一)符合本地区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要求; (二)配备先进的工艺装备和实验检测设备; (三)预拌砂浆散装发放能力达到百分之百; (四)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并由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经备案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由省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7907169、87961652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7329531,0514-87961658;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办理地点
  •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2号楼一层C厅07号施工许可阶段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7907169、87961652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7329531,0514-87961658;监督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