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举报假冒伪劣经营行为的奖励
扬州市

0

到现场次数 

18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举报假冒伪劣经营行为的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00083100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0001440710023000831005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000144071002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星耀天地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01室
办理时间 秋季: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00;夏季: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5:00~18:00;冬季: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一)所申请的行政举报奖励有关案件为被申请机关查处; (二)符合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奖励条件和标准; (三)因举报确实对案件的查处有功。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决定 0工作日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打假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
2 告知 1工作日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打假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第三条、第四条、第八条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8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无法定办结时限要求,特此说明。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无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9332715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9332606
办理地点
  • 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星耀天地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01室
咨询方式
  • 0514-8933271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9332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