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
扬州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00081500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00014407127R3000815005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00014407127R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扬州市市民中心2号楼C厅C4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单位和个人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地灾防治工作先进单位、个人申报表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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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5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 审核 0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 办结 0.5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7961616、0514-87338322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789921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7961568
办理地点
  •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扬州市市民中心2号楼C厅C4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7961616、0514-87338322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789921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7961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