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2601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000014407207D300012601300004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中国人民银行扬州市分行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1000014407207D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9号 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C51、C52号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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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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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 | 0工作日 | 非企业法人符合开立银行账户的基本条件:1.机构组织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办理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4.相关开户的证明文件。 | 核发证件。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第219项,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为人民银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1号公布),自2019年2月25日起在全国范围分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2019年底前实现完全取消。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4-87936682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79368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