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基本编码 | 3205360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300MB15110994332053600200007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300MB15110994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72号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1-13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7月15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14:00到17:30;其余时间,工作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13:30到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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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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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2 |
医院收费票据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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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3 |
住院费用清单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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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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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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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 | 1工作日 | 参保状态正常,材料齐全。 |
2 | 受理 | 1工作日 | 材料齐全。 |
3 | 审核 | 5工作日 | 符合支付标准要求。 |
4 | 拨付 | 3工作日 | 审核通过 |
5 | 办结 | 0工作日 | 完成基金拨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特殊情况不超过20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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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 增补依据
-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六章 零星报销 第十八条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一)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因未联网结算、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等原因而未能刷卡直接结算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因突发疾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参保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回原籍地发生的医药费用。 (四)参保人员异地生育,在就医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药费用。 (五)参保地医保部门规定的其他可以零星报销的情形。 第十九条 参保人员办理零星报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一)住院费用: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二)门诊费用:医院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门诊处方底方(或门诊病历)。 (三)急诊费用:医院收费票据、医药费明细清单、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 (四)生育费用:生育或产前检查医药费票据、医疗费明细清单、出院小结。 除上述材料外,参保地经办机构需要增加其他材料必须事前公示,并报省医保中心备案。参保人递交上述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 第二十条 异地就医零星报销时限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从收齐异地就医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材料之日起,完成报销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有条件的医保经办机构应现场核报并结付医药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报销的应提前告知参保人员。 (二)规范医疗保险报销材料。手工报销医疗费用时,原则上只需提供医院收费票据、住院(门急诊)费用清单,门诊提供处方地方、住院提供诊断证明,急诊可要求提供急诊诊断证明。地方需增加其他材料必须事前公示,并一次性告知。
咨询方式 | 官方网站咨询地址:http://ybj.xz.gov.cn/;医疗保障服务热线0516-12393;“徐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金结算科(051685805870)。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6-80806916,80806906,政府服务热线0516-12345;通讯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72号徐州市医疗保障局,邮编221006;官方网站投诉地址:http://ybj.xz.gov.cn/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6-80282618 |
- 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72号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1-13号窗口
- 官方网站咨询地址:http://ybj.xz.gov.cn/;医疗保障服务热线0516-12393;“徐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金结算科(051685805870)。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6-80806916,80806906,政府服务热线0516-12345;通讯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72号徐州市医疗保障局,邮编221006;官方网站投诉地址:http://ybj.xz.gov.cn/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6-8028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