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存
赣榆区

0

到现场次数 

999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存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17030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70701427670214321017030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连云港市赣榆区住建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7070142767021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重大项目服务专区综合窗口(赣榆区盛世路8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申请人提交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款申报表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收存 0工作日 由维修资金科对符合规定的材料审核,通过后告知开发企业至维修资金专户银行缴存资金。
2 受理 1工作日 由开发企业提出申请。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99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维修资金交存确认单
审批结果样本 维修资金交存确认单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5号)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十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连云港市赣榆区物业维修资金交存标准?
答:
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物业维修资金,普通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20元;高层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25元;商业用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35元;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所开发商品房的建筑总面积交存物业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5元。
问:
什么是物业维修资金?
答:
物业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8-86031805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6222394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以下权利:知情权、申请权、补正权、陈述申辩权、要求和参与听证权、申请回避权、平等获得许可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2.依法履行以下义务:遵守相关规定义务、如实规范申请义务、积极配合审查义务、按规定履行义务、支持监督检查义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区司法局或上级主管部门
电话0518-86223128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徐福东路19号
网址
行政诉讼
部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电话0518-80218031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8号
网址http://kaifa.lygzy.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重大项目服务专区综合窗口(赣榆区盛世路8号)
咨询方式
  • 0518-8603180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6222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