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运输审批
赣榆区

0

到现场次数 

999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运输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32010904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70701427685XF4320109049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不收费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连云港市公安局赣榆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70701427685XF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车管分中心综合窗口(青口镇香港路26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单位介绍信,行驶证,机动车运输超限的不可拆卸物品申请表,驾驶证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驾驶证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据实填报,请勿疏漏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审批 1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规定 审批通过,发放许可证书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99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运输审批
审批结果样本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运输审批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二款 机动车载运超限的不何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第二十八条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办理地点在哪
答:
青口镇香港路26号交警大队307室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信件: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香港路26号交警大队秩序中队;电话:0518-81863098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1863091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无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区司法局或上级主管部门
电话0518-86223128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徐福东路19号
网址
行政诉讼
部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电话0518-80218031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8号
网址http://kaifa.lygzy.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车管分中心综合窗口(青口镇香港路26号)
咨询方式
  • 信件: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香港路26号交警大队秩序中队;电话:0518-81863098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1863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