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号牌
赣榆区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号牌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090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70701427685XF4321009002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连云港市公安局赣榆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70701427685XF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车管分中心综合窗口(青口镇香港路26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其中7月中旬-9月下旬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行驶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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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3

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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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1工作日 审查提交身份证明,收回破损的号牌或行驶证。缴费。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
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名称 牌照费 是否允许减免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苏价费[2004]478号、苏财综[2004]164号
收费标准 汽车100元/副、挂车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40元/副、摩托车70元/副
允许减免依据
备注 暂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号牌
审批结果样本 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号牌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十一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 【规章】《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换领机动车号牌需要几天
答:
7日之内由厂家邮寄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信件地址:赣榆区青口镇香港路26号交警大队车管所,邮政编码:222100,联系电话:051886226357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6226357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6269982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无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区司法局或上级主管部门
电话0518-86223128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徐福东路19号
网址
行政诉讼
部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电话0518-80218031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8号
网址http://kaifa.lygzy.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车管分中心综合窗口(青口镇香港路26号)
咨询方式
  • 信件地址:赣榆区青口镇香港路26号交警大队车管所,邮政编码:222100,联系电话:05188622635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6226357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626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