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赣榆区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0501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707MB0540146Y400010501300003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体格检查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赣榆区教育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707MB0540146Y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D22号教育局综合窗口(青口镇盛世路8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2. 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学历。3.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4.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5.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无犯罪记录证明

其他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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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体检合格证明

其他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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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人承诺书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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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请人近期相片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与网上提交的同一底版的小二寸照片,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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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必要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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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学历证书

其他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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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户籍材料/居住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备查。材料共享后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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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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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必要

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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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1工作日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对初审情况进行审核。 作出批准决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教师资格证书
审批结果样本 教师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字样,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答:
(1) 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 (4)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 (5)高等学校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6)1999年之前(不含)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问: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答: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问: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答:
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定机构可根据情况要求其他人员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学历在学信网上不能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若不能提供成绩单或认定机构对所提供成绩单有疑议,申请人可到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不予认可。
问: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答:
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一式二份,正反打印
问:
所填报名信息有什么要注意的
答:
其中专业类别中师范类教育仅限于全日制师范生,成人教育及非师范专业请不要填写;现从事职业中在职教学人员指在编在岗教师,非在编在岗教师可以选择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非在职教学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请填写时一律选择“无”。
问:
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具有赣榆区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赣榆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可提供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相应认定机构,凭已有合格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须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体检医院参加体检)。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师学历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具有中等师范学历可以申请小学教师资格) 申请人所获学历应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
问:
网上报名步骤是什么?
答:
(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全国统考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其他申报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首次进入系统,点击“注册”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报协议。 (二)全国统考合格人员注册时,先正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再选择认定机构与确认点(认定机构必须选择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相对应的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信息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org.cn查询),阅读注意事项。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均按照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内容自动生成,不可更改。 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申报人员(只限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申请对应教师资格)注册时,先选择申请的资格种类、认定机构和任教学科,再依次选择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填写身份信息。 (三)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 (四)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其中专业类别中师范类教育仅限于全日制师范生,成人教育及非师范专业请不要填写;现从事职业中在职教学人员指在编在岗教师,非在编在岗教师可以选择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非在职教学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请填写时一律选择“无”。 (五)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完成注册!”的提示。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密码找回邮箱等信息。随即点击“登录系统”按钮,进入申请人登录页面进行登录,获取报名号并查看您的注册信息是否显示正常。 (六)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七)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出申请表。 注意:选用PDF格式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应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内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证书号和取得时间。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八) 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org.cn),在“教师资格”栏目 “资料下载”中,可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为单独表格)、照片粘贴页等。
问: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答: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者另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在人事关系所在当地申请者,另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等材料(一般为聘用合同和社保证明);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另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赣榆区黄海东路307号教育大厦五楼师资科,电话:0518-86991361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518-86212622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区司法局或上级主管部门
电话0518-86223128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徐福东路19号
网址
行政诉讼
部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电话0518-80218031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8号
网址http://kaifa.lygzy.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D22号教育局综合窗口(青口镇盛世路8号)
咨询方式
  • 赣榆区黄海东路307号教育大厦五楼师资科,电话:0518-8699136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518-8621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