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保护设施拆除或闲置许可
涟水县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海洋环境保护设施拆除或闲置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605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800MB1D06318L4000116052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此事项无中介服务机构,不收费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涟水县生态环境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800MB1D06318L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O区265号环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1、海洋环境保护设施拆除或闲置申请1份; 2、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转情况书面材料1份;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拆除或闲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环境保护措施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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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转情况书面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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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海洋环境保护设施拆除或闲置申请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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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海洋环境保护设施拆除或闲置许可受理 0.3工作日 海洋环境保护设施拆除或闲置许可受理 同意
2 海洋环境保护设施拆除或闲置许可审核 0.4工作日 海洋环境保护设施拆除或闲置许可审核 审核通过
3 海洋环境保护设施拆除或闲置许可审批 0.3工作日 海洋环境保护设施拆除或闲置许可审批 同意审批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拆除或者闲置XXX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批复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8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令第9号公布,2017年11月4日修正)第四十八条:拆除或者闲置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事先征得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06年9月19日国务院令第475号公布,2018年3月19日修正)第十八条: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海洋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7-82392078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2396827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O区265号环境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7-82392078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2396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