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0903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826014327338Q4000109031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涟水县公安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826014327338Q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I区119-121企业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二十二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第二十三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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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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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5工作日 | 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相关规定。 | 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
2 | 审批 | 0.5工作日 | 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相关规定。 | 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核。 |
3 | 办结 | 0工作日 | 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相关规定。 | 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并告知原因。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
审批结果样本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第二十二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第二十三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办理点在哪
答:
红日大道16号涟水公安局
问:
需要哪些材料
答: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表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7-82960120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2960037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申请人依法享有符合条件取得行政许可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