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涟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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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在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32081701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826014327477F4320817019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826014327477F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M区213号住建综合窗口(或住建局绿色科技科)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申请人提交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主管部门下发评选通知后再予以受理))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对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推荐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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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2工作日 符合对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给予奖励的规定。
2 审核 0.5工作日 同意
3 审批 0.3工作日 同意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对在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通知
审批结果样本 对在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通知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7号) 第八条对在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7-82393292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2380419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M区213号住建综合窗口(或住建局绿色科技科)
咨询方式
  • 0517-82393292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238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