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基本编码 | 000804002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826014327653C400080400200001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 实施主体 | 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826014327653C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L区190发改综合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发展改革部门对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该事项由行政机关主动作出,无需申请人申请。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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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 1 | 受理 | 0.4工作日 | 无 |
| 2 | 审核 | 0.3工作日 | 无 |
| 3 | 出具报告 | 0.3工作日 | 无 |
办理时限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4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1 |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 审批结果类型 | 无 | 审批结果名称 | 其他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 咨询方式 | 电话:0517-82385675,信件: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L区190发改综合窗口 |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517-823809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