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基本编码 | 000812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826014327709F4000812003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涟水县司法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826014327709F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J区司法服务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社会组织法人
- 受理条件:
对工作成绩显著、队伍建设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有突出事迹或者显著贡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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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申请 | 0工作日 | 申请人申请 |
2 | 审核 | 0.6工作日 | 司法行政机关受理 |
3 | 审核转报 | 0.4工作日 | 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转报上级部门审核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无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 第三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工作成绩显著、队伍建设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第四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有突出事迹或者显著贡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办理条件
答:
工作成绩显著、队伍建设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有突出事迹或者显著贡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7-82380148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238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