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涟水县

0

到现场次数 

999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701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826014331791C4000117011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826014331791C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L区186号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符合以下条件的:1、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2、符合经批准的各类城乡规划;3、申请材料齐全;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高层建筑需提供日照分析报告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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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筑使用性质及面积组成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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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定位放线报告原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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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设工程全套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电子DWG文档(含图审、抗震审查合格证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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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设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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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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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经审查的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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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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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建设项目的有效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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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封面盖建设单位公章)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含人防等需相关部门审查通过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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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2工作日 材料齐全 材料受理
2 审查 0.4工作日 材料齐全 材料审查
3 核发 0.4工作日 材料齐全 证件核发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99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名称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是否允许减免
收费依据 苏财综【2019】11号、涟价发〔2018〕3号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县城每平方米75元,在建制镇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的单位和沿街建筑的个人,每平方米20—50元
允许减免依据 对农民在建制镇规划区内建住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免收。旧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收费,按国发[2007]4号和财综[2007]53号文件执行。
备注 暂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审批结果样本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收费标准?
答:
按照苏财综【2019】11号文件要求:县城每平方米75元,中等城市90元,大城市105元。南京市150元;在建制镇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的单位和沿街建筑的个人,每平方米20-50元;对农民在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建住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免收。
问:
哪些情况应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答:
1、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7-82380146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2393575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法律】《行政许可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地点
  • 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L区186号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7-8238014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2393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