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的奖励
涟水县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的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00081501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826014331791C4000815012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826014331791C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M区266号自然资源和国画综合窗口或红日大道22号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单位和个人在保护永久性测量标志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测量标志保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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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对***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奖励的决定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3号) 第七条对在保护永久性测量标志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怎样申报奖励?
答:
提供材料齐全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
问:
什么时间申报
答:
工作日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7-82380289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2380206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法律】《行政许可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地点
  • 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M区266号自然资源和国画综合窗口或红日大道22号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方式
  • 0517-8238028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238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