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技术(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资格认定
涟水县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母婴保健技术(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资格认定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230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826MB0406502L400012300200003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考核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826MB0406502L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连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H区098号卫健委综合窗口或卫健委二楼妇幼保健科室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江苏省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实施方案》规定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身份证明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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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江苏省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3

职称证明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4

学历证明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5

执业资格证及执业注册证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6

考核合格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3工作日 符合受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三号,2017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 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 审核 0.4工作日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三号,2017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 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核。
3 发证 0.3工作日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三号,2017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 发证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统一发证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母婴保健技术人员合格证书或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母婴保健技术资格
审批结果样本 母婴保健技术人员合格证书或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母婴保健技术资格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三号,2017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三条: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令第309号,2004年12月10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依据本条例的规定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和国家有关护士管理的规定,分别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或者护士的资格,并在依照本条例设立的机构中执业。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在哪儿办理?
答:
涟水县卫健委妇幼科
问:
需要哪些材料
答:
1.申请表2.身份证明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3.学历证明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4.执业资格证及执业注册证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5.职称证明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6.培训证明复印件(与考核合格证明可为同一证明,现场核对原件)7.免试或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非免试人员需提供考核合格的证明或成绩单,现场核对原件).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7-80898855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2321462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淮安市连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H区098号卫健委综合窗口或卫健委二楼妇幼保健科室
咨询方式
  • 0517-8089885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2321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