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备案
涟水县

0

到现场次数 

9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2301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826MB0406502L4321023018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826MB0406502L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连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R区329号卫健委综合窗口或卫健委疾控应急科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关于加强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建设和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备案管理的通知(苏卫疾控〔2020〕60号)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接种单位情况说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执业资质 、预防接种上岗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3

接种单位内部验收表(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3工作日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
2 审核 0.4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
3 办结 0.3工作日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备案公告
审批结果样本 备案公告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四十四条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三)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区域内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并应当报颁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接种单位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应当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加强对接种单位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疫苗使用的管理。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
第十三条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 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的办公地点在哪?
答:
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E区19号卫健委窗口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7-82662806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2321462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符合条件取得行政许可的权力,对该事项办理依据或审批条件等的知情权、咨询、投诉、申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权力;申请人依法履行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可信、积极配合审批过程中的审查工作的义务。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淮安市连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R区329号卫健委综合窗口或卫健委疾控应急科
咨询方式
  • 0517-8266280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2321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