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基本编码 | 000524012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826MB1874738X400052401200001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 实施主体 | 涟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826MB1874738X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窗口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涟城街道前小街117号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分中心综合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人员或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2.申请事项为现役军人可享受的抚恤优待。
办理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 1 |
武警警官证、离退休干部证、退休士官证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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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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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 1 | 受理 | 0.3工作日 | 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第五十一条相关规定。 |
| 2 | 审核 | 0.5工作日 | 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第五十一条相关规定。 |
| 3 | 审批 | 0.2工作日 | 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第五十一条相关规定。 |
办理时限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999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抚恤补助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抚恤补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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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788号) 第六十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六十一条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军士的抚恤优待,按照本条例有关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 咨询方式 | 0517-82321997 |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2321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