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基本编码 | 32102501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826MB1B0916224321025016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涟水县应急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826MB1B091622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O区235-236号应急管理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14:30-18:00)。 |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受理条件:
备案材料齐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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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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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2 |
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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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3 |
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4 |
风险评估结果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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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5 |
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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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1工作日 | 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七十条相关规定。 |
2 | 审核 | 0.5工作日 | 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七十条相关规定。 |
3 | 办结 | 0.4工作日 | 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七十条相关规定。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
审批结果样本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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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七十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0517-82381738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7-89671877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法律】《行政许可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