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涟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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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2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320838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32082646965198614320838001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涟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23208264696519861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002号人社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符合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实施细则。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根据申报表格式、内容进行填写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申报 0工作日 接机关事务管理局评比通知后,请各单位于30日内提交申报材料。
2 审查 0工作日 接收各单位申报材料,汇总送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部门初审。
3 验收 0工作日 机关事务管理局初审后,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审核、验收。
4 公布 1工作日 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验收合格单位,予以公布。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2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12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审批结果样本 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 第九条 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规章】《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8号) 第七条 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以及检举公共机构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对申报成功的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是否有奖励经费?
答:
有的
问:
申报流程?
答:
制定方案—发布—(受理)—验收—审查—决定—表彰、奖励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7-82991892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7-82380800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审单位或个人依法履行按要求提交审请材料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002号人社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7-82991892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7-8238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