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1803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0001435478233000118031000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专家评审、重大利益告知等 | 中介服务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实施主体 |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000143547823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G08交通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1月1日-12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全省高速公路,以及需要中断交通或者需要半幅封闭国省道涉及两个以上设区的市的涉路施工许可由省级办理。 1.确需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 2.已履行工程项目立项或建设、规划批准手续; 3.有可行的施工现场管理方案; 4.符合公路规划; 5.有符合公路和工程项目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6.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7.有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8.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2.已履行工程项目立项或建设、规划批准手续;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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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相邻管线保护方案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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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2 |
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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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3 |
项目安全施工承诺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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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4 |
对公路路产损失的恢复或者补偿方案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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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5 |
公安书面意见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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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6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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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7 |
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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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8 |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及现场施工管理方案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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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材料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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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10 |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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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11 |
授权委托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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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1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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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13 |
许可申请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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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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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1工作日 | 符合受理条件 | 受理通知书 |
2 | 审核 | 1工作日 | 符合审核条件 | 技术审查意见书 |
3 | 批准 | 1工作日 | 符合决定条件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
审批结果样本 |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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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 增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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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86663140 0515-88111407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12328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可于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查询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