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18037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000143547823300011803700005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000143547823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G12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1月1日-12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1、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2、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区域和业务种类; 3、水路运输经营者投入运营的船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且自有船舶运力应当符合《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附件1的要求: (1)与水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应当使用危险品船运输; (2)持有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以及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证明船舶符合安全与防污染和入级检验要求的其他证书; (3)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船龄以及节能减排的要求。 4、有与其申请的经营范围和船舶运力相适应的专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1)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数量满足《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附件2的要求; (2)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具有船长、轮机长的从业资历; (3)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所具备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身体条件与其职责要求相适应。 5、有符合规定要求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高级船员的比例不低于50%; 6、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7、符合国家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 申请人为外资企业的,还应符合: (1)中方控股(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符合相关股比要求); (2)拟经营的范围内,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无法满足需求; (3)应当具有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记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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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专职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船长、轮机长的从业资历(《船员任证书》),期限1年以上《劳动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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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2 |
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符合证明(DOC)》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视同其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必须)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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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3 |
《专职管理人员名册》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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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4 |
《长江水系省际客船、危险品船水路运输许可申请书》(包括申请的经营范围、运力规模及其来源等(加盖公司公章))下载上方模板填写上传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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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5 |
《船舶检验证书簿》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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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6 |
《高级船员名册》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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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7 |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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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8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扩大经营范围的提交,非必须)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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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9 |
与船舶管理企业签订的船舶管理协议、该船船管理企业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符合证明(DOC)》(船舶委托海务、机务以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必须提交,非必须)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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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10 |
经营者出具的申请报材料真实、不存在“挂靠”经营行为的声明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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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11 |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机动船舶必须提交)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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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主体资格公证认证、银行良好资信证明、从事水路运输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记录的证明文件,非中文材料需经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章(外资企业必须提交,非必须)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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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船舶国籍证书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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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安全管理证书(SMC)》(500总吨以上的油船、150总吨及以上的气体运输船(液化气船)和散装化学品船必须提交,非必须)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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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高级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期限1年以上《劳动合同》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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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16 |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机动船舶必须提供)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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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17 |
自有(占所有权份额不低于51%)且经营的船舶名册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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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18 |
经营范围说明文件(包括经营区域和业务种类)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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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企业营业执照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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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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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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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4工作日 | 受理 | 受理通知书 |
2 | 审核 | 0.4工作日 | 审核 | 审查意见书 |
3 | 批准 | 0.2工作日 | 批准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审批结果样本 | 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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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意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86663142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12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