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登记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登记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1803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478233321018033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000143547823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G12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1月1日-12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登记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及等评报告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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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电子标贴
审批结果样本 电子标贴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部门规章】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9号) 第二十三条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进行比对。对达标的新车和在用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实施检测和评定,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评定车辆技术等级,并在报告单上标注。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等级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明。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确保检测和评定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对检测和评定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6663142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12328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G12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6663142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1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