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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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32072001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4811E3320720017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00014354811E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座一楼C12农业农村局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损失程度存在分歧,为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而进行的田间现场技术鉴定活动。(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的情形除外)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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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
2 现场鉴定 1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鉴定结果
审批结果样本 鉴定结果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农业部令2003年第28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现场鉴定是指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损失程度存在分歧,为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而进行的田间现场技术鉴定活动。第三条现场鉴定由田间现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8269507、69083103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5-88269618;投诉信件邮寄地址: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农委办公室;网址:http://www.ycagri.gov.cn/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663709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盐城市农业农村局法规处
电话0515-88269411
地址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网址http://snw.yancheng.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行政庭
电话0515-88425063
地址新都路与盐城路交界处路南
网址http://ycyd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座一楼C12农业农村局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8269507、6908310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5-88269618;投诉信件邮寄地址: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农委办公室;网址:http://www.ycagri.gov.cn/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663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