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行为的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基本编码 | 32082001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00014354811E332082001500001 | 行使层级 | 市级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00014354811E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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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方式,并为举报人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0515-69083103、8826951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5-88269618;投诉信件邮寄地址: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农委办公室;网址:http://www.ycagri.gov.cn/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663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