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基本编码 | 32102001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00014354811E3321020013000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00014354811E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座一楼C12农业农村局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非依申请事项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在安全检验中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告知其所有人停止使用并及时排除隐患。【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机械作业、转移等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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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事项无材料要求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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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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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公告 |
审批结果样本 | 公告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九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在安全检验中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告知其所有人停止使用并及时排除隐患。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机械作业、转移等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88196133、69083103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5-88269618;投诉信件邮寄地址: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农委办公室;网址:http://www.ycagri.gov.cn/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663709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
部门 |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法规处 |
电话 | 0515-88269411 |
地址 |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
网址 | http://snw.yancheng.gov.cn/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行政庭 |
电话 | 0515-88425063 |
地址 | 新都路与盐城路交界处路南 |
网址 | http://ycyd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